如何確定工傷定點醫療機構?
各地有不同的規定,此僅以北京市作為參考。
北京市的工傷醫療機構確定遵循如下原則
(一)在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基礎上進行確定。
(二)根據工傷職工的疾病特點和人員分布情況確定
(三)根據以往工傷職工就診醫院的情況確定。
根據《北京市工傷職工就醫和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工傷職工應在公布的58家工傷醫療機構中選擇兩家醫院作為自己治療工傷疾病的醫療機構,所選兩家醫療機構應向所在區縣工傷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工傷職工不需要和定點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只需要在58家工傷醫療機構中選取兩家作為自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并到自己單位所在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手續。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工傷證》中注明。
工傷復發的工傷職工如何享受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治療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紤]到有些行業、有些企業的職工月平均工資變動幅度較大,不便操作,因此有些地區規定按照職工停工留薪期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所以說,職工工傷復發的,應按工傷復發治療期的前12個月平均工資享受工傷待遇。
職工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注:見《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上一企業社保代理代繳資訊:工傷部位舊傷復發該怎么辦?以及工傷就醫相關規定